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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建防火门消防验收注意事项

    土建防火门: 1、防火门安装反向,未开向疏散方向。 2、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开设了非疏散门、洞。 3、防火门检测报告与实体不符,防火门身份标示未张贴。 4、闭门器、顺序器未安装。 5、应设置单向逃生部位处未设置相应的开启装置。 6、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防火门。

    2017-08-17   admin    3230

  • 建筑防火验收常见问题

    1、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2、电气管、桥架穿越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3、穿越平层及竖向的桥架内未采用防火封堵。 4、通风、空调、防排烟管道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5、土建预留洞口后开孔未封堵。 6、土建风道未封堵。 7、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 8、防火墙未到顶。 9、防火分区未形成。

    2017-08-17   admin    3297

  • 溶胶灭火系统消防工程适用场所

    气溶胶由固体化学混合物(热气溶胶发生剂)经化学反应生成的具有灭火性质的气溶胶,包括S型热气溶胶、K型热气溶胶和其它型热气溶胶。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 气溶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场所在我国,曾先后发生过热气溶胶产品因误动作引起火灾、储存装置爆炸、喷放后损坏电器设备等多起严重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必须在科学、审慎的基础上对热气溶胶灭火技术的生产和应用进行严格的技术、生产和使用管理。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如:制药、芯片加工等处),不应使用热气溶胶产品。在其它场所使用热气溶胶灭火系统时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

    2017-08-17   admin    3166

  • 商业广场应有哪些消防设施,及楼梯间疏散出口哪些要求

    (1)该地下室应采用何种形式的楼梯间? (2)该建筑内应设哪些主要消防设施? (3)对歌舞厅的面积、疏散出口提出要求? 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并配置灭火器;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其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按不小于1.0米/百人计算确定。

    2017-08-17   admin    4052

  • 汽车库、修车库室内疏散楼梯设置要求

    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地下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以及设在高层建筑裙房内的汽车库,其楼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米。

    2017-08-17   admin    5972

  • 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设计

     设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4)消防控制室内严禁有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5)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2017-08-17   admin    3268

  • 厂房建筑消防防火涂料的设计要求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和丁、戊类厂房(仓库)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 4 层及4 层以下的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当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当非承重外墙采用难燃烧体的轻质复合墙体时,其表面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 级。B1、B2 级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 的有关要求。

    2017-08-17   admin    5925

  • 厂房、工业区消防疏散应急照明系统设计要求

    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2、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

    2017-08-17   admin    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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