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性能评判质量好坏 保温材料是建筑保温体系的一个组成材料,因此,研究墙体保温、防火技术方案必须从系统的角度考虑所有组成部分的性能和适配性。评判一种保温材料对房屋建筑项目的适配性,从技术的角度主要考虑以下5个方面。 一是保温性能,材料导热系数越低,所需设计厚度越薄,对于导热系数大于0.045W(m2K)的保温产品,基本没有可能用于高节能要求的建筑上。 二是尺寸稳定性,保温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尺寸稳定性,如果用于工程上板材容易发生翘曲变形,就容易导致外饰面开裂渗水。 三是吸水性能,保温材料在吸水状态下保温性能会急剧降低,因此工程所用的保温材料应是低吸水率的。 四是质量可靠性,常见的保温板材,尺寸固定,保温性能也是很稳定的,有可靠的保障。 五是施工便捷性,目前,很多新型材料不具有相应的施工便捷性。
2017-08-14 admin 3302
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2.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2)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3)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相应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4)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2017-08-14 admin 5209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4.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 (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的丁、戊类厂房。
2017-08-14 admin 5424
2017年9月1日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出现重大变化,今后,消防支(大)队将不再对工程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行时间 该项工作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以2017年9月1日起(含当日)首次受理为准。 二、关于消防设施检测范围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 不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月检测、季度检测和年度检测工作。
2017-08-14 admin 3618
一、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承发包双方在法定的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承发包双方应承担什么样的民事法律责任?既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过于泛泛,《解释》明确了这个问题,即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质量责任,发包人就擅自使用部分的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以外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并且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视为实际竣工日期。
2017-08-14 admin 4042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专业来划分分部工程已不适应要求,故本标准提出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统划分若干子分部工程,这样有利于正确评价建筑工程质量,有利于进行验收。
2017-08-14 admin 3165
无论是建造房屋,道路等等都是属于建造工程的范畴。对于建筑工程说,工程施工验收完毕投入使用后,后期最关注的应该就是建筑工程的保修了,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是可以及时进行处理的。消防工程在建筑工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对于消防工程质量保修年限也是规定。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令第 80 号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消防工程质量保修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消防安装工程属于(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二年。
2017-08-14 admin 4289
建筑工程专项验收有哪些内容?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专项验收的内容:一、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表一) 三、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2017-08-14 admin 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