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溶胶由固体化学混合物(热气溶胶发生剂)经化学反应生成的具有灭火性质的气溶胶,包括S型热气溶胶、K型热气溶胶和其它型热气溶胶。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 气溶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场所在我国,曾先后发生过热气溶胶产品因误动作引起火灾、储存装置爆炸、喷放后损坏电器设备等多起严重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必须在科学、审慎的基础上对热气溶胶灭火技术的生产和应用进行严格的技术、生产和使用管理。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如:制药、芯片加工等处),不应使用热气溶胶产品。在其它场所使用热气溶胶灭火系统时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
2017-08-17 admin 3391
(1)该地下室应采用何种形式的楼梯间? (2)该建筑内应设哪些主要消防设施? (3)对歌舞厅的面积、疏散出口提出要求? 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并配置灭火器;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其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按不小于1.0米/百人计算确定。
2017-08-17 admin 4317
设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4)消防控制室内严禁有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5)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2017-08-17 admin 3488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2017-08-16 admin 4944
1.防止火灾蔓延; 2.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 3.节约土地资源; 4.防火间距计算 二.防火间距不足时可采取哪些技术措施? 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保护。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5)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在设置防火墙时,应兼顾通风排烟和破拆扑救,切忌盲目设置,顾此失彼。
2017-08-16 admin 3632
设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4)消防控制室内严禁有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5)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2017-08-16 admin 3318
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lom. 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 3)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时,可设置一个出口。 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排烟设施等。
2017-08-16 admin 4975
每年对所有探测器进行一次报警测试,出厂满2年后至少每3年对探测器进行一次清洗和报警阈值检查,不满足要求的必须更换。
2017-08-16 admin 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