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

安全疏散与避难设施设置要求

2017-08-02 18:09:08   admin    3245

1、审查各楼层或各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每个防火分区以及同一防火分区的不同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两个安全出口之间距离不应小于5m,当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3、疏散人数的计算方法和技术数据是否准确、可靠。

4、安全出口的最小疏散净宽度,除符合消防设计规范外,还应符合其他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5、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净宽度是否与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梯段的净宽度相匹配。

6、建筑内是否存在要求独立或分开设置安全出口的特殊场所。

7、审查疏散楼梯和疏散门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和数量、位置、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楼梯在首层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当不能直通室外时,疏散方式和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开敞式楼梯不应为疏散楼梯。

9、疏散楼梯的防排烟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楼梯的围护结构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要求,不得以防火卷帘代替;防烟楼梯间前室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商业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楼梯间不应采用剪刀式楼梯。

10、疏散楼梯在建筑的地上、地下部分应分隔,在避难层应错位或断开,其他楼层应上、下位置一致。

11、疏散门的设置位置、数量、宽度和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2、根据建筑的疏散方式和单、双面布房等审查疏散距离和疏散走道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3、审查避难走道、避难层和避难间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4、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审查该建筑是否需要设置避难层(间)。

15、避难层(间)的设置楼层、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6、避难层(间)的防火、防烟等消防设施、有效避难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7、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