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7-07-19 16:14:50   admin    2840

  消防安全责任制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安全生产小组,行使职责,实施管理。
        2、现场设立和配备灭火器,消防安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指定专门人员经常检查消防器具,确保其正常性能以备用。
        3、每周一次检查现场消防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现场木工棚及使用明火的工棚内严禁吸烟,并做好每天的落手清工作,当天的锯木刨花要及时清理,不留隐患,一旦出现火灾事故,与吸烟者或责任人同罚。
        5、使用电焊、气焊必须经消防管理小组副组长同意和先查看现场清理易燃物品,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严禁使用碘钨灯或木架、竹片烤火,一经发现必要重罚。
        7、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消防警惕,一旦发现失火及时报告“119”并大声呼喊,以便组织抢救,减少损失,保护集体财产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筑工地防火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定如下:
        一、建筑工地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二、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负责。责任人系该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或承包队长,责任人因根据建筑工地大小,及时配置值班纠察人员,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程。
        三、建筑工地因落实防火责任制,危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批准规章制度。做到不定期地对建筑工程地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并得到有效落实。
        四、施工场所与各种材料按施工组织设定点堆放,易燃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五、建筑工地临时动火,必须符合动火的要求规范,填写动火审批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火。
        六、建筑工地的易燃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吸烟。
        七、建筑工地内易燃仓库、简易工棚和临时宿舍内,严禁烤火取暖、烘物,严禁使用各类电气炉灶等。
        八、施工现场和临时工棚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放在取用方便的地方。
        九、凡在甲方单位内施工人员,必须遵守该单位防火制度的有关规定。
        十、建筑工地防火有关细则,按照市政府发布的《**市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十一、对违反本制度节轻微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省消防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行事责任。